返回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主站 >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财政资金

关于《张家界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作者:2021-04-22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政府采购监管机制,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廉洁高效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它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我局起草了张家界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5日。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308494250@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公开征求意见”。

2.收件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市政府大楼市财政局602室政府采购办(邮编42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公开征求意见”。

三、联系人及电话

市政府采购办 谭颖  0744-8389031

附件:张家界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