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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张家界“观光工厂”认定和 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2025-11-27

各区县科工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管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局,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旅游强市、工业强基”部署,加快构建“122”现代化产业体系,引导和激励我市旅游商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根据《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文旅资源〔2023〕152号)、《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张办发〔20247号)、《关于推进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张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5年张家界“观光工厂”认定工作,并对2021-2022年认定的观光工厂进行复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具有产业文化、教育、科普、观光价值或本地特色,具备旅游接待条件和能力,且实际从事制造加工,以其生产工艺流程、工厂风貌工业产品展示、工业文化为依托,供游客开展参观、游览、研学体验、购物等活动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工商登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应有相应的旅游服务部门、旅游服务人员、旅游服务设施;应设有接待区(或游客中心)、参观游览区(展厅)、参观通道有固定的开放时间,日接待能力不少于200人次。

3.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员工守则、管理和服务规范;应建立观光工厂旅游质量监督、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管理制度。

4.近三年在环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重大问题。

(三)申报、认定方式

1.根据自愿建设、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对照湖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规范与评价》(DB43/T1791-2020)进行自检,在自评基础上编制张家界观光工厂”项目申报》及佐证资料报送地工信部门,地工部门会同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向市工信局报送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资料

2.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属地工信部门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对企业观光工厂建设及实际运转情况进行现场核验。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核验等情况,形成观光工厂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公布。

二、复核工作

认定为张家界“观光工厂”满三年的,应申请复核(见附件4)。申请复核企业如实填报《张家界“观光工厂”复核申报书》(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现场复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核验等情况,形成通过复核建议名单,与新认定的观光工厂一并公示公布。认定为观光工厂起三年内创建为“湖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免予复核。

三、支持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张发〔20247号)《关于推进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张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对首次认定张家界“观光工厂”从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业旅游具有弘扬工业文化价值、活态传承工业文化、促进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等多重功能。发展工业旅游,充分挖掘我市特色产业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本地特色旅游观光工厂,有助于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把工业旅游培育成我市“122”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增长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科工局、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动员,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要严格程序,做到从严按时按质推荐。

(三)区县科工局、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负责本辖区企业的摸排、申报受理,12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资料(纸质版各3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市工局。

联系人:宋芳洁;联系电话:0744-8390215,18374426001;电子邮箱:zjj8222444@163.com


附件:1.《张家界观光工厂”项目书》

2.湖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规范与评价》

3.《张家界“观光工厂”复核申报书》

4.复核张家界“观光工厂”名单

 

  

 

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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