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25-11-27
各区县科工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管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局,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旅游强市、工业强基”部署,加快构建“122”现代化产业体系,引导和激励我市旅游商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根据《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文旅资源〔2023〕152号)、《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张办发〔2024〕7号)、《关于推进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张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5年张家界“观光工厂”认定工作,并对2021-2022年认定的观光工厂进行复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具有产业文化、教育、科普、观光价值或本地特色,具备旅游接待条件和能力,且实际从事制造加工,以其生产工艺流程、工厂风貌、工业产品展示、工业文化为依托,供游客开展参观、游览、研学、体验、购物等活动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工商登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应有相应的旅游服务部门、旅游服务人员、旅游服务设施;应设有接待区(或游客中心)、参观游览区(展厅)、参观通道;有固定的开放时间,日接待能力不少于200人次。
3.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员工守则、管理和服务规范;应建立观光工厂旅游质量监督、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管理制度。
4.近三年在环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重大问题。
(三)申报、认定方式
1.根据自愿建设、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对照湖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规范与评价》(DB43/T1791-2020)进行自检,在自评基础上编制《张家界“观光工厂”项目申报书》及佐证资料报送属地工信部门,属地工信部门会同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向市工信局报送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资料。
2.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属地工信部门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对企业观光工厂建设及实际运转情况进行现场核验。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核验等情况,形成观光工厂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公布。
二、复核工作
认定为张家界“观光工厂”满三年的,应申请复核(见附件4)。申请复核企业如实填报《张家界“观光工厂”复核申报书》(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现场复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核验等情况,形成通过复核建议名单,与新认定的观光工厂一并公示公布。认定为观光工厂起三年内创建为“湖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免予复核。
三、支持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张办发〔2024〕7号)、《关于推进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张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对首次认定的张家界“观光工厂”,从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业旅游具有弘扬工业文化价值、活态传承工业文化、促进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等多重功能。发展工业旅游,充分挖掘我市特色产业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本地特色旅游观光工厂,有助于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把工业旅游培育成我市“122”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增长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科工局、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动员,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要严格程序,做到从严按时按质推荐。
(三)区县科工局、张家界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负责本辖区企业的摸排、申报受理,12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资料(纸质版各3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联系人:宋芳洁;联系电话:0744-8390215,18374426001;电子邮箱:zjj8222444@163.com。
附件:1.《张家界“观光工厂”项目申报书》
2.湖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规范与评价》
3.《张家界“观光工厂”复核申报书》
4.复核张家界“观光工厂”名单
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