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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界市工业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作者:2025-09-02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企业入规纳统的工作效率和总体质量以及夯实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根据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关于工业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工业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服务事项采购。

(二)采购单位: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服务内容:为张家界市工业企业提供升规纳统和统计合规指导服务

(五)采购预算价格:本项目采购采取单价基础上的总价限价的方式(具体见附件一),总价限价为20万元以内,超出最高总价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六)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7年3月31日。

(七)服务费用支付:拟入规企业升规纳统指导服务,按实际完成数量一次性支付;规模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诊断服务、统计基础工作提升服务与培训,按实际完成数量自合同签订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市工信局统一安排,为拟入规工业企业提供每月一次以上的上门指导服务,服务事项包括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统计台账、收集整理入规申报资料首次入规所需资料)等

2.按照市工信局统一安排,为统计基础薄弱规模工业企业提供上门指导服务与培训,服务内容包括指导企业编制工业生产统计台账、收集整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料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即可,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组织策划、流程服务或者项目实施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提交服务方案内容及时间

请报价单位务必于2025年9月10日17:30前将报价文件附件 (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或直接送达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6(以寄达时间为准),并注明“张家界市工业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综合评分方式

市工信局采取集中评审打分的方式,依名次择优选择服务单位,评分一样的,根据总价限价从低到高录取。若有效响应不足3家的,终止采购并重新组织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彭家巷社区陈家湾与永定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周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0744-8289086,18674427143,17742669012

邮政编码:427000


(相关附件下载)